12月8日下午,力博集团召开了“四届二次职工代表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”,审议通过了《绍兴市力博集团有限公司劳动管理制度》,这是一次具有深远意义的特殊会议,充分表明了力博集团全面贯彻落实《劳动合同法》的坚定决心和有效措施。
力博集团公司一贯坚持守法经营、诚实守信、规范运作,把职工成长和企业的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,促进了企业快速、稳步发展。公司从一个名不经传的弄堂小厂,发展成为如今年销售收入达30亿元之多的集团化企业;在关心职工方面具有独到之处,创造性地推行和实施了《关心职工五十条》,今年还被评为“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”。在实践中,力博集团公司领导深深地体会到企业的发展离不开职工,《劳动合同法》的贯彻实施是促进企业职工稳定的良好契机,不仅有利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,更有利于职工队伍的持续成长和企业的持续发展,为此,公司领导十分重视,专门发放了学习资料,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,针对《劳动合同法》逐条讨论、逐条落实,制订了实施细则。
本次大会通过的《绍兴市力博集团有限公司劳动管理制度》,为切实全面贯彻落实《劳动合同法》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,对于创建和谐企业、和谐社会都具有深远的意义。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