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力博”商标被认定为“中国驰名商标”,这是全体力博人努力追求产品质量,精心打造力博品牌的结果,可喜可贺。
“力博”商标被认定为“中国驰名商标”,是社会对我们产品和品牌的肯定,这是荣誉,但更多的是压力。认定“中国驰名商标”不是企业最终目的,而是我们追求更加完美的产品质量,树立良好的品牌和社会形象的有效手段。
全体力博人要进一步在做好做精产品质量、维护力博品牌上下功夫,共同为“中国驰名商标”争光添彩。
![]() |
|
||||
|
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
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Copyright © 2009 Libo Group. All rights reserved. |
电话:0575-89866000 传真:0575-88019749 地址:浙江.绍兴 邮编:312050 邮箱:webmaster@li-bo.com |
|
|